黑龙江整合校内外资源 解决中小学生课後看护之“忧”

  新华社哈尔滨11月7日电(记者杨思琪)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 , 该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於做好中小学生课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提出於今年底前全面实行中小学课後服务工作 , 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对课後服务的迫切需求 。

  黑龙江省提出 , 坚持公益普惠、自愿参加、完善服务、透明公开原则 , 深入挖掘中小学校教育资源 , 积极开展课後工作 , 努力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 , 破解家长按时接送孩子之“难” , 解决中小学生课後看护之“忧” 。

  按照意见要求 , 中小学生课後服务对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生 , 优先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服务工作 。 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後 , 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於17时30分 。 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於18时30分 , 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於20时30分 。

  该意见指出 ,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完成作业、组织特色活动、自主阅读交流、开展社会实践等 。 严禁将课後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 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 , 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 , 严禁以课後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 。 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及家长经济负担 , 不得把课後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

  各地可根据课後服务性质 , 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免收费政策 。 鼓励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积极参与中小学生课後服务 , 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後服务 。

  此外 , 黑龙江省还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 明确课後服务人员责任 , 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援的课後服务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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