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嘴真叼,一口尝出网购榴莲“臭”得不对劲,结果真被他说

江苏龙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 网购慢慢变成年轻人购买商品主要渠道 。 那么问题来了 , 双11购物节即将到来 , 如果网购买到假货该怎么办?

  来看看日前判决的一起关于进口水果的维权案件 。

  许先生特别爱吃榴莲 , 近日 , 他花1158元从某电商网站上购买了2只马来西亚猫山王带壳榴莲 。 收到货品尝之后 , 他认为与自己曾经在马来西亚吃过的正宗的猫山王榴莲味道有点不一样 。 于是他联系上了卖家 , 要求其提供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但是卖家拒绝提供相关的证明 , 也不承认自己卖的是假货 。

  无奈之下 , 许先生上网查询发现 ,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进口水果准入名单中没有马来西亚猫山王带壳榴莲 。 进一步核实之后 , 许先生得知这种榴莲是禁止进口的 。 也就是说 , 我国市面上出现的马来西亚猫山王带壳榴莲 , 要么是假冒的 , 要么是提供虚假资料通过检疫和报关进入国内的违禁水果 。 带着相关证据 , 许先生与卖家协商要求退货仍然无果 。 于是 , 许先生向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卖家十倍赔偿 。

  经审理查明 , 卖家销售的榴莲 , 未在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中 , 亦未提供涉案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 , 无法证明其所销售的马来西亚榴莲的合法来源及已尽到必要查验义务 。

  法院认为 , 被告违反国家对食品进口的有关规定 , 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 11月7日 , 法院判决卖家退还许先生货款1158元 , 并支付赔偿款11580元 , 合计12738元 。 截至采访人员发稿时 , 该店铺已经下架上述种类的进口榴莲 , 并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退款和赔偿 。

  采访人员在某知名购物网站搜索发现 , 有不少店铺仍然在销售所谓的进口马来西亚猫山王带壳榴莲 , 但这些店铺信誉度和口碑大多比较差 。 专业律师介绍 , 此类未获得许可的进口水果多数为假冒商品 , 普通购买者很难进行甄别 。 目前 , 采访人员已邀请法律专家将相关情况汇总 , 要求有相关业务的店铺提供进口水果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并向监管部门反映 。

淮安男子嘴真叼,一口尝出网购榴莲“臭”得不对劲,结果真被他说

**淮安男子嘴真叼 , 一口尝出网购榴莲“臭”得不对劲 , 结果真被他说中了……**

  爱吃榴莲的小伙伴们要留心了哦 。

  (来源:淮海晚报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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