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双十一”促销短信密集“轰炸”消费者,律师:涉嫌违法( 四 )

对此 ,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 , 商家未经过用户同意群发广告短信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对广告主 , (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 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向社会公告 。

韩骁认为 , 之所以这样的广告短信屡禁不止 , 主要是因为违法的成本过低 。 韩骁建议 , 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这些不法商家起到警示的作用 。 韩骁建议 , 如果部分消费者频繁的受到广告信息的困扰 , 可以通过电信运营服务商来办理相关的“短信拦截”服务 , 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用户可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对垃圾短信进行举报 , 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及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 用户可向法院起诉 , 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 严重者涉嫌违反《刑法》的 , 还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用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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