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工作纰漏" 女子"被吸毒"7年起诉公安局维权( 四 )

一份于2013年4月28日手写、加盖了迎丰派出所公章的材料显示 , 佘洪燕系该所“误录吸毒人员 , 目前正在办理撤销手续” 。

2013年7月 , 佘洪燕收到了迎丰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 。 这份证明中说 , 2012年上半年以来 , 佘洪燕就向迎丰派出所反映 , 自己从未吸毒却被录为涉毒人员 , 要求予以澄清和更正 。 经调查得知 , 2009年 , 迎丰派出所在查处一起吸毒案件时 , 一名女性吸毒人员冒充佘洪燕的名字——二人曾是邻居 。 “因我所工作有所纰漏 , 我所以佘洪燕的名字将张莫某呈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批准 , 对‘佘洪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和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 并将佘洪燕作为‘涉毒人员’录入至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 。 给公民佘洪燕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和影响 。 ”

该证明说:“2013年 , 我所依据调查结论逐级呈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 于2013年6月删除了被冒用人佘洪燕的涉毒人员信息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