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违规!违规!细节详尽直指“酒茶”,国企自曝家丑又来了( 三 )

2015年 , 共计20批次 , 金额30.97万元 。 由办公室员工李龙、王娟、李洪峰承办 , 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财务部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 , 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原总裁孙炯同意 , 先后购买习酒窖藏1988等白酒293瓶 , 金额14.27万元 , 均价487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186瓶 , 金额5.18万元 , 均价278元/瓶;购买帝泊普洱茶珍等茶叶7.12万元 , 购买三七粉等4.4万元 。

2016年 , 共计55批次 , 金额50.36万元 。 由办公室员工王娟、陈俊承办 , 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 , 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 , 先后购买38度国窖1573等白酒624瓶 , 金额30.93万元 , 均价496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550瓶 , 金额19.43万元 , 均价353元/瓶 。

2017年 , 共计5批次 , 金额11.63万元 。 由办公室员工王娟承办 , 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 , 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 , 先后购买国熙酒白酒156瓶 , 金额9.58万元 , 均价614.29元/瓶;购买泸州老窖40瓶 , 金额2.05万元 , 均价512.60元/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