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明年起可领生活补贴( 九 )

二、查验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 , 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 。 查验一般采取部门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 。

三、确认 。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 。

四、终止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死亡、年满18周岁、失联失踪父母出现、父母恢复人身自由、户籍迁出本辖区等情形的 ,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终止其保障资格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邹悦 闫宇恒 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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