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女子往楼下扔行李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二 )

2019年1月12日 , 赵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富力半岛某栋楼的房内 , 因与自己的男朋友发生争执 , 为发泄心中怨气 , 遂将家中行李箱2个、雨伞1把等物品 , 从上址阳台处分数次抛出 , 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 , 并砸中王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 , 造成车辆损坏 。 经鉴定 , 该小型轿车的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2692元 。

事后 , 赵某的朋友代其向被害人王某赔偿人民币1万元 , 王某对赵某予以谅解 。

法院审理认为 , 赵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赵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可以从轻处罚 。 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 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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