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人民的名义》中,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谁的职权( 二 )


 [副市长]在《人民的名义》中,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谁的职权

▲▲ [副市长]在《人民的名义》中 , 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 , 谁的职权更大?▲▲


然而 , 从两个人的职权来看 , 京州市的市公安局局长充当“管家”的身份 , 因为他的主要职权是保护京州市市民的安全以及维护社会治安问题 。 可丁义珍被人称作李达康书记的“化身” 。 无疑就是李达康的走右手 , 不然李达康也就不会将光明峰的项目交付给丁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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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难看出李达康让丁义珍负责这一项目 , 无疑是给了他许多的特权 , 其中资金的流动动辄就是上百万 , 若说李达康对丁义珍没有一点儿私心 , 估计也没几个人相信 。 因而 , 从两个人的职权也能看出丁义珍要比赵东来管辖的范围大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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