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措并举健全基础科学研究评价机制

  新华社杭州11月20日电(记者顾小立)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 , 要求进一步健全评价机制 , 完善激励政策 , 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实行代表作评价 , 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不作过程检查 , 鼓励科研人员探索创新 。

  意见提出 , 基础研究评价机制要突出原始创新导向 , 以同行评价为主 , 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 , 探索建立非常规评审机制和“小同行评议”制度 , 建立重大研究任务定向委托制度 。 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实行代表作评价 , 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 。

  对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 , 实施长周期持续滚动的支援方式 , 一经立项持续支援5年 , 免除中期检查;经评估优秀的再滚动支援5年 。 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项目不作过程检查 。

  意见同时赋予省实验室研究方向选择、科研立项、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 赋予符合条件的省实验室正高级职称评审权 , 明确省实验室开放课题等自主立项项目择优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优先支援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联合实验室 。

  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 , 要全面落实企业等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捐赠支出依法依规税前扣除政策 , 引导带动社会各方面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 鼓励企业或行业组织等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建立联合基金 , 对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联合资助方可给予基金冠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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