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与气象两部门签署协议共护“江苏蓝”( 二 )

除了加强业务交流,科研开发合作也要密切跟进,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局都有专家库;省生态环境厅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有大量的资料,省气象局利用气象卫星,在大气、生态评估等很多方面也有观测资料,通过强化交流合作,推动双方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合作协议提出,将定期组织双方业务人员开展交流培训,共享合作成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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