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新华社南京11月1日电(记者郑生竹)江苏省纪委监委1日通报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

  宿迁市沭阳县委原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峰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 赵峰利用职务之便 , 收受涉黑组织钱物 , 帮助涉黑组织逃避查处 , 支持涉黑组织坐大成势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近期 , 赵峰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

  徐州市新沂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树兵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 。 周树兵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 , 与涉恶集团利益交织并收受涉恶集团钱物 , 为涉恶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 , 帮助涉恶集团坐大成势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近期 , 周树兵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陈惠群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 。 陈惠群利用职务之便 , 收受从事“套路贷”的涉恶团伙钱物 , 为之站台造势 , 帮其搭建“关系网” , 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涉恶团伙提供帮助 , 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近期 , 陈惠群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相关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高兵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 。 高兵利用职务之便 , 收受涉恶集团钱物 , 帮助涉恶集团搭建“关系网” , 并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为涉恶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 , 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近期 , 高兵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原民警李枞洲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 李枞洲利用职务之便 , 收受涉黑组织财物 , 明知涉黑组织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 却向涉黑组织泄漏工作秘密 , 支持涉黑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 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近期 , 李枞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相关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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