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要把办卡时送的优惠扣回 不合理也不合法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店家要把办卡时送的优惠扣回 不合理也不合法》。//本文由热心网友[jtr88] 投稿。


店家要把办卡时送的优惠扣回 不合理也不合法

本文标题:店家要把办卡时送的优惠扣回 不合理也不合法

商家在推出预付费卡时,总会抛出这样那样的优惠政策。不少消费者也是冲着优惠力度才决定充值办卡的。可一旦门店关闭,这卡里的余额该怎么退呢?是扣除当初的赠送金额再退,还是退还全部余额?手中有卡要退的任女士和商家就此产生了分歧。近日,任女士向本报“96466”新闻热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今年初,任女士在位于吴中区木渎影视城的一家餐厅办了张储值卡。当初餐厅促销力度还蛮大,她充了2000元,还获赠500元。不过,2月13日她就收到餐厅发来的短信,说这家门店要关闭,顾客可以前往另一家位于园区的餐厅消费。虽然闭店速度让任女士颇感不悦,不过因为已经消费了近2000元,她没有提出退款要求,想着以后如果去园区可以把卡用掉。

11月20日,她有事前往园区,便想趁此机会顺便把卡退了。保险起见,她提前打电话询问这卡还能不能退。店方告诉她:“可以的。”不过真到退卡的时候,问题却来了。卡里明明还剩536元,可店方只肯退36元。他们解释:那500元是当时办卡时赠送的,不可以退。

要么继续在园区店消费,要么只退36元,这样的处理任女士自然不接受。她认为,木渎店闭店导致她难以正常就近消费,这是店方的过错,怎能把赠送给顾客的金额就此收回呢?“其实我已经把自己充值的部分差不多消费掉了,不是为了占便宜,就是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任女士说。

办理预付费卡时,说好的优惠、赠送,等到闭店退卡时全都不算数了。刨掉赠送部分再退钱,被商家普遍视为“行规”。这样的“行规”到底合不合理?采访人员咨询了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吴湘,她说:“不合理,而且也不合法。由于闭店,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经营者作为违约方理应承担责任。餐厅应当退回包括赠送金额在内的所有余额。”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