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9个县(市、区)之间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中新社南昌11月26日电 (记者 苏路程)中新社记者26日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 截至目前 , 该省全省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9份 , 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2019年初 , 江西提出以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 , 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 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推进实施 。

  按“早建早补、早建多补”的原则 , 江西省财政对正式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上游主体 , 每年奖补400万元~600万元(人民币 , 下同) 。 2018年底 , 江西省财政统筹安排省级奖补资金3.25亿元 , 对全省52个县(市、区)实施了奖补 。 截至目前 , 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全部完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

  江西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当日表示 , 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 赣江、饶河、信江、抚河、袁河及修河等流域 , 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之间均已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县级政府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 全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

  与此同时 , 江西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 。 除省级奖补资金外 , 全省各县(市、区)协议期内 , 每年投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超过3亿元 。

  拥有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的江西省位於长江中下游南岸 , 河网密布 , 水系发达 , 境内五大河流汇入鄱阳湖 , 经调蓄後由湖口注入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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