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还是代购?男子有偿代抢火车票一审获刑引争议( 三 )

刘金福家人:我们不知道这个触犯法律 , 第三方购票平台都在搞啊 , 这个应该不会违法吧 。 如果知道就会叫他不要去做了 , 他自己上班有也有这么多钱一个月 。

购抢票软件并发布广告 代抢火车票牟利

从2017年7月开始 , 刘金福在家附近的一处居民楼里成立了所谓的工作室 , 购买抢票软件 , 并在手机和电脑上发布广告 , 帮人代抢火车票 , 从中赚取服务费 。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 , 截止到2019年2月 , 刘金福共计替人抢票三千七百余张 , 票面价值人民币一百二十余万元 , 个人获利三十余万元 。

庭审中 , 公诉人与辩护人最大的争议 , 就在于刘金福的行为究竟是 “倒卖”还是 “代购” 。 针对这一观点 , 公诉机关认为 , 即使在火车票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 , 刘金福的行为依然构成倒卖车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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