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人民日报:直播带货不能“带祸”( 二 )

有问题并不可怕 , 关键是解决问题的速度、力度要跟上 。 任何一个行业的成熟都会经历不断暴露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 , 对于新兴行业而言更是如此 。 规范直播带货发展 , 平台责无旁贷 。 具体而言 , 平台既要做好自律 , 也要做好对平台内商家与主播们的他律 。 一方面 , 完善网红带货的诚信评价机制 , 将粉丝评价、举报、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入评价系统 , 把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 , 取消直播带货资格 , 利用失信惩戒手段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另一方面 , 敦促一些主播在相关领域形成更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度 , 引导他们在直播之外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挑选商品、试用商品等 , 从而让粉丝们在直播时有更好的购物体验 。

前不久 , 《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 直播带货也是平台经济的组成部分 , 相关部门应加快直播带货法治化监管建设力度 , 建立健全直播带货诚信评价机制 , 提高违法直播带货成本 , 增强监管震慑力 。 对于出现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带货”行为 , 应依法从严查处 。 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 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 , 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 通过多方协同共治 , 引导“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