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北京将实行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校长分“四级六等”

采访人员从北京市教委获悉 , 今天(27日)北京市教委通知将开展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 。 北京中小学校长将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 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 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 , 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 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结构比例控制为:0.5:4:4.5:1 。

据悉 , 中小学校长包括:北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工读学校、大学附中附小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其他性质公办园和民办园)、职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中 ,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岗尚未到达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 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 。 非区教委所属中小学按照属地原则 , 组织中小学校长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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