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祥」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 二 )

湖北省纪委监委12月2日通报 , 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违反政治纪律 , 与多人串供 , 转移、隐匿赃款赃物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 , 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 ,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 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滥用职权 , 指使侦查人员解除冻结、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款物 , 违法要求审判机关为被告人判处缓刑、不再追缴和执行生效判决所判犯罪财物和罚金 , 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 , 损害司法公信力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罪;侵吞公款 , 涉嫌贪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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