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为牟利知假买假?人民日报:网络职业打假 别越界

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 打假维权也须依法进行 , 一旦越过边界 ,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

用“吃货”表示申请退款不退货 , 用“上车”表示跟着别人一起去打假 , 用“买票”表示给带领打假者好处费……据报道 , 网络职业打假已经形成了灰色产业链 , 一些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索取赔偿 , 还招收学徒传授经验 。

职业打假 , 并非新鲜事物 。 上世纪90年代 , 王海知假买假获得加倍赔偿 , 就曾引发热议 。 近年来 , 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 , 职业打假的主阵地也悄然转移 , 将矛头指向数量众多的网店 , 而且打假范围也有了拓展:既包括店铺出售假货、价格欺诈等明显过错 , 也包括商品标签不规范、使用禁用广告词等方面 。 现实中 , 某出版社因图书推广语含“最”字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为虚假宣传 , 还有网店因促销结束瞬间未能及时将图片价格修改过来而被职业打假者截图举报为价格欺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