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新发布五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陈杭)今年 , 北京市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 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达到70项 。 12月3日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北京市2019年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工作新闻发布会 。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调研员郭秋霖介绍 , 今年 , 北京市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铁杂讯与振动控制规范》《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五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 目前 , 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达到70项 , 其中42项为强制性标准 ,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

  郭秋霖表示 , 2019年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综合考虑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特点 , 以“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理念为指导 , 充分体现了对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鼓励回用、生态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 。

  此外 , 2019年北京市新修订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是国内首个采用国际先进评估方法的技术标准 , 能够更好地指导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 , 也将对全国相关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 。

  据了解 , 现行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包括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境杂讯与振动、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等要素 , 分为强制性、推荐性两层次 , 涵盖排放标准、产品标准、监测方法及技术规范等多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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