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新华社福州12月5日电(采访人员吴剑锋)为进一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 , 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 , 福州市近日出台规定 , 企业招用新增员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 可获不同程度的补贴 。

  根据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 , 福州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 , 招用新增员工(社保在福州首次参保)和就业困难人员(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 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 按照最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每家企业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 。 对于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 , 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 可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新华网:福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在社保补贴方面 ,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 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

新华网:福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此外 , 为鼓励企业设立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本地以及结对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 措施还提出 ,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实现脱贫的(就业3个月以上 , 月均工资不低于福州最低工资标准) ,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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