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郑州升级总部企业激励政策

  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办公用房最高补1000万

  郑州升级总部企业激励政策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办公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 , 为进一步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 , 我市出台《郑州市支援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 该实施办法在2017年《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基础上 , 对认定条件、奖补措施、服务举措进行了全面完善和升级 , 放宽了对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 , 奖励标准也进一步提升 。

  放宽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与2017年暂行办法相比 ,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放宽了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郑州市总部企业的难度将大大降低 。 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标准 , 主要包含两项经济指标: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年度地方级税收 。 年度营业收入主要体现企业的经营规模 , 年度地方级税收主要体现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 。 考虑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 认定标准分农业类、工业和建筑业类、服务业类进行制定 , 其中工业和建筑业类 , 要求上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 , 上年度地方级税收2000万元以上 。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认定为新引进总部企业的几种情形 。 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在郑设立的总部或区域总部 , 承诺次年及後续享受奖补年度每年地方级税收500万元以上等 。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放宽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 目的在於鼓励更多的现有企业认定为我市总部企业 , 享受到政策红利 , 不断完善经营管理 , 做大做强 , 为郑州的发展注入更多後劲和活力 。

  增设了五项新的奖补政策

  在奖补政策和服务措施部分中 , 实施办法比之前的暂行办法奖补政策种类更加全面、标准更加合理、力度更大 , 增设了提升奖励、战略新兴产业支援、人才奖励、土地扶持、融资支援等五项新的奖补政策;同时 , 完善人才保障、协调服务等两项服务措施 , 最终形成“8+2”项奖补政策和服务措施体系 。 调高奖补标准方面 , 落户奖励最高由1000万元调高至2000万元 , 办公用房补助最高由5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在完善服务措施的人才保障措施方面 , 总部企业人才可享受安居保障、建设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相对完备的奖补体系 , 不论对於现有总部企业发展壮大 , 还是对引进培育新的总部企业 , 都将发挥良性的激励作用 , 为总部企业在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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