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件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 二 )

采访人员从事故调查组获悉 , 经初步调查 , 12月4日7时50分许 , 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的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13号包装车间违规生产引发爆炸 , 导致周边11号、12号包装车间发生爆炸、5间工房倒损 , 并引发山火 。 涉事企业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 但存在违法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超量作业等违法行为 。

事故发生后 , 当地全力参与现场处置 , 组织进行山火扑救、人员搜救、现场清理 。 经对事故核心区域的倒损工房及核心区域外半径500米范围内进行全面清理 , 核定事发当时事故区域内有20名员工作业 , 其中7人死亡 , 13人受伤 。

12月5日 , 浏阳市委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有关规定 , 决定先期免去刘法裕的澄潭江镇党委书记职务 , 免去张震的澄潭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职务 , 免去王义勇的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职务 。 目前 , 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陈某某、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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