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共同出资开店却没拿到一分钱利润,这种事法院管了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8日讯(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王田甜)两人共同出资开店 , 营业了大半年 , 作为股东之一的詹先生不仅一分钱利润没拿到 , 所有账目也未让他知情 , 詹先生遂起诉至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 。 12月8日 , 长江日报-长江网采访人员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这是武汉法院“依法公正审判 , 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为全市经济环境健康发展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例 。

被告陈某、原告詹先生共同投资某知名零食加盟项目 , 陈某占店铺股份60% , 詹先生占40% 。 双方约定 , 合作经营期间 , 店铺纯利润按甲乙双方各自持有股份进行分成 。

然而开张经营7个月 , 每当詹先生提出按协议约定分配利润时 , 陈某均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 。 詹先生请求法院判令陈某按协议书约定 , 完成纯利润分配等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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