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将于13日举行( 二 )

一、2019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 。 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 , 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 , 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 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 , 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

二、自2019年12月11日零时起 , 至2019年12月13日24时止 ,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航空器升空飞行活动(经空军、民航部门批准的除外) 。 禁止升空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

三、市民如发现违规升空的航空器 , 可拨打“110”报警 。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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