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不油不辣还叫辣条吗??辣条国家标准引网友热议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2日讯(采访人员吴曈)10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 对辣条的定位、标签标识、生产规范和设施管理等6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安全监管要求 。

其中 ,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公告第一条: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 。 2018年9月 , 卫龙等6品牌的多款辣条被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出不合格 , 原因是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 。

作为辣条行业的“龙头” , 卫龙迅速作出回应称其产品严格遵循河南省相关标准 , 不存在不合格情况 。

长江日报-长江网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河南省早在2007年就出台辣条地方标准 , “辣条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参照膨化类、糕点类食品进行” , 而原湖北省食药监局则与近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一致 , 将辣条按照“方便食品”类别进行管理 。 辣条标准的“南北之争”由此引起关注 。 今年10月 , 河南省的辣条地方标准已经废止 。 而随着国家标准的出台 , 持续多时的辣条标准之争也就此止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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