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减负方案发布 严禁教培机构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二 )

  另外,方案还要求,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名牌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

  方案强调,要加大明察暗访,改进监督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的监督。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实施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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