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车」男子骑电滑板车撞倒老人致死,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五 )

法院判决:

过失致人死亡罪 , 被判三缓五

12月17日上午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 “这个案件普通人会认为是一起交通肇事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 但实际上 , 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 , 电动滑板车既不属于机动车 , 也不属于非机动车 , 属于滑行工具 。 ”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波介绍 , 鉴定结果显示被鉴定的二轮类工具为非道路车辆;且被鉴定的二轮类工具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 属于电动滑行工具 。 这就不属于交通部门案件管理的管辖范围 , 当时交管部门移送给青羊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 经鉴定推断老人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死 。 后来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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