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还敢养狗不拴绳?有人因这事儿赔了近30万( 二 )

于女士母女俩不承认遛狗时与朱阿姨发生过接触 , 坚决不赔偿 。 不过 , 朱阿姨提供了电梯视频 , 视频显示 , 事发时于女士和朋友带着自家的边牧犬进入电梯 , 并没有给犬拴狗绳 。 电梯一开门 , 边牧犬便跑了出去 , 于女士和朋友赶紧追出电梯 。 过了一会儿 , 于女士拖着边牧犬又进入电梯 , 电梯开门时能看到楼道内有人倒地 , 于女士的朋友并没一起进入电梯 。 这一过程倒是与朱阿姨所述的事发经过有很多吻合之处 。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 , 于女士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遛狗时未与朱阿姨发生接触 , 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了朱阿姨所述的事实经过 。 经鉴定 , 朱阿姨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 仅残疾赔偿金一项就是20余万元 。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 本市重点区域内 , 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 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 , 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 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和孕妇 。 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圈养 , 不得出户遛犬 。 作为大型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 , 于女士母女违反了上述规定 , 西城法院判令二人赔偿朱女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近30万元 。 二中院最近终审维持了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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