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收到瑕疵品,唯品会拒绝售后,是否合理?律师:涉嫌违反消法( 二 )

----换货收到瑕疵品 , 唯品会拒绝售后 , 是否合理?律师:涉嫌违反消法 , 可要求三倍赔偿//---- //

  ▼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成员、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容焕韶

解答:

  一、商家违反约定 , 更换提供的残次品、二手商品 , 属于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 , 或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因此 , 履行更换义务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 商家拒绝履行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 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而且构成根本违约的 , 消费者可以选择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更换义务 , 赔偿损失 , 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 要求商家返还货款、赔偿损失 , 因更换而支出的运费等必要费用由商家承担 。

  三、商家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 , 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属于欺诈行为 , 消费者主张赔偿损失时还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 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 , 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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