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余名考试失信人被记录 作弊无缘简政放权福利( 三 )

例如 , 福建省人社厅决定对考试时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试卷的两人 , 予以“取消考试成绩 , 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

再如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在考试现场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38名考生予以“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警告一次 , 若再次出现一般违纪情形 , 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

需要警醒的是 , 就算不怕被取消考试成绩 , 不担心被记入诚信档案 , 有的代价依然是考试作弊者难以承受的 。 今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 根据刑法规定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 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 , 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今年10月 , 在浙江省嘉兴市 , 拥有研究生学历的郑某因在“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作弊 , 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 并处罚金10万元 。 令人唏嘘的是 , 2007年 , 他就因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购买答案作弊 , 后被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 。

“我再也不会干投机取巧的事儿了 。 ”庭审结束后 , 郑某摇着头后悔道 。 不知道这一次 , 他是否真的长了记性!

网上有人问:“考试作弊是什么体验?”有人答道:“体验?你可以想象得不治之症的体验吧?你的人生会在你眼前崩塌!”

有一位高校教师写下了这段话:“作弊 , 是要付出代价的 。 也许你会被抓到 , 被记过、被零分处理、被记入档案、被取消学位;也许你会安然无恙 , 用最小的时间成本通过一门课程考试;也许你会碰上我这样佛系偷懒自定规则的监考人员 。 无论结局如何 , 请一定要谨记你在作弊时的忐忑 , 还有被抓时那种慌乱和等待处理时的恐惧 , 那就是你在等待付账时 , 附加的沉没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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