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个城市试点,驾照记12分后可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学习( 三 )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二)校车驾驶人;(三)除本记分周期外 , 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二)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三)除本记分周期外 , 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

对于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 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 应当采用现场教育形式开展审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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