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管新规配套细则 中国公布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规则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7日公布《关於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徵求意见稿)》 , 进一步完善资管新规配套细则 , 并明确长期制度安排 。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於货币市场工具 , 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 , 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 且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 , 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 , 风险外溢性强 。

  《通知》整体上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 其中包括:提出产品投资管理要求 , 规定投资范围和投资集中度;明确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杠杆管控要求;细化“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核算要求;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风险管理要求 , 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管控 , 确保机构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相匹配等 。

  为确保平稳过渡 , 《通知》充分考虑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经营和金融市场的潜在影响 , 明确过渡期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底 , 促进相关业务平稳过渡 。 过渡期内 , 新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符合《通知》规定;对於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产品应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整改 。

  上述两部门有关负责人称 , 制定《通知》有利於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 , 防范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有利於增强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 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 , 推动银行存量理财业务整改和理财子公司“洁净起步”;有利於明确资管新规过渡期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长期制度安排 , 稳定市场预期 , 消除不确定性 , 促进相关业务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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