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不得因未付费拒绝救治急危患者被写入法律
伤者患者情势危急 , 可有的急救中心却要求先交费才提供急救服务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 ,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 , 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 (采访人员田晓航、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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