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新华社西宁1月1日电(记者央秀达珍)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 为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 让医保政策更好发挥作用 , 青海出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新政策 , 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在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60% 。
根据青海省近日出台的《关於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 , 新政策保障的对象为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 , 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
据介绍 , “两病”门诊用药医保不设起付线 , 患者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两药的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 , 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 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 参保人员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3家定点医疗机构 , 作为享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 。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郭广霞表示 , 新政策增强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能力 , 减轻了门诊用药负担 , 进一步提高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 通过多种宣传平台解读“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 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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