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性收费」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四 )

《条例》围绕外商关切 , 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 。

在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方面 , 《条例》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 。 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 , 可提出标准立项建议 , 并承担标准起草等工作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


 「事业性收费」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 「事业性收费」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 , 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资料图:晋江市税务局创新开发纳税信用扣分提醒系统 , 企业纳税“信用违章”会有短信提醒 。 柯文宣摄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公告》提出 ,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 , 符合条件的 , 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 条件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 。

此外 , 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事业性收费」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 「事业性收费」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 , 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资料图:国华舟山电厂全景 。 方堃摄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取消

2020年1月1日起 ,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 。

《意见》明确 , 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 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 , 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

对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 , 可不受此限制 。 燃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 。

中国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又迈出关键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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