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据新华社电 为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 推进简政放权 , 银保监会近日修订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办法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措施依法落地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衔接 , 办法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外资法人银行、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营业性机构需满足的总资产要求、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主要股东选择范围 。

『办法』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办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 办法将外资银行部分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和分行开业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或调整;取消管理型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审批;缩短两级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简化外资银行赴境外发债的部分申请材料要求 。

  办法进一步强化审慎监管 。 按照中外一致原则 , 办法在相关许可章节中 , 相应增加了股权管理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的要求 , 进一步强化了审慎监管 , 并对股东变更的内涵进行修订 。 办法同时明确“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对行政许可事项另有规定的 , 应依照其规定” , 为在上述区域实施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预留政策空间 。

『办法』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银保监会表示 , 办法的修订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 促进外资银行参与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银保监会将坚持对外开放与审慎监管并重 , 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 , 促进银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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