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迷为岳飞鸣冤 适足铁证秦桧惨遭诬陷
岳迷为岳飞鸣冤 适足铁证秦桧惨遭诬陷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也为岳飞平反冤案有多难?南宋政府拖拖拉拉将近100年|王永魁岳飞于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年底被害之后 , 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一直顶着“谋反”、“叛逆”的罪名 。 战争爆发前后 , 主战势力再次抬头 , 纷纷上书谴责秦桧(此时秦桧已死六年) 。 如太学生程宏图上书说:“今者 , 要当正秦桧之罪 , 而籍其家财 , 雪赵鼎、岳飞之罪 , 而复其官禄 。 ”殿中侍御史杜莘老也上奏 , 希望宋高宗赵构“昭雪岳飞 , 录其子孙 , 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 。 在军事压力和主战舆论高涨的形势下 , 赵构不得不又一次做出姿态 , 在这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诏 , 宣布对被羁管于岭南和福建等地的岳飞、张宪家属“放令逐便” 。 岳飞的“帽子”虽然尚未摘掉 , 但岳飞的家属子女已经获得自由 。 这意味着岳飞冤案的平反已经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 , 南宋政府只能把制造岳飞冤案的责任全部推给秦桧 , 而不可能追究赵构的责任 。 论曰:岳飞死后一直顶着“谋反”、“叛逆”的罪名 , 说明岳飞罪名公诸于世 , 以儆效尤 , 则非秦杀明矣 , 盖擅杀者罪不容诛 , 秦桧岂敢大张旗鼓哉?岳迷坦承罪名非莫须有三字 , 则秦桧无辜明矣 。 南宋刑律无莫须有之罪名 , 莫须有三字亦不可示众 , 则今日所谓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岳飞之说不攻自破 , 反证秦桧千古奇冤也 。 宋史岳飞传讳言罪名 , 无异指鹿为马 , 忠奸颠倒 , 欺世盗名也 。 战争爆发前后 , 主战势力再次抬头 , 当正秦桧之罪 , 昭雪岳飞之冤者 , 旨在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以抗战耳 , 乃权宜之计 , 抗敌所需 , 非因秦桧有罪岳飞含冤明矣 , 否则何必待大敌当前哉?赐死不容鸣冤 , 唯有诿罪秦桧 , 为君讳也 , 否则谤讪罪大逆不道也 。 在军事压力和主战舆论高涨的形势下 , 赵构不得不又一次宣布对被羁管于岭南和福建等地的岳飞、张宪家属“放令逐便” , 则并非因为岳飞无辜 , 纯属迫于敌情明矣 。 而况岳飞童贯等钦犯家属同时赦免 , 足以证明高宗强调岳飞乃罪有应得 , 岂意味着岳飞冤案平反乎?纯属读不懂乃至歪曲圣旨也 。 孝宗诏曰岳飞坐事以殪 , 是公开重申其犯罪赐死 , 岳迷视而不见 , 无异于盲人摸象 , 掩耳盗铃也 。 岳飞死因之一乃定策功 , 孝宗诏曰官复原职 , 显系报恩以褒忠臣 , 远非平反明矣 , 岳迷读不懂圣旨耳 。 而况明言仰奉太上皇之旨 , 则不可能平反明矣 。 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 , 南宋政府只能把制造岳飞冤案的责任全部推给秦桧 , 而不可能追究赵构的责任 。 此言坦承赐死岳飞 , 秦桧惨遭污蔑 , 可谓一句顶万句 , 证明秦桧千古奇冤 , 跪像当推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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