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傍上”北师大,判赔40万
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傍上”北师大,判赔40万。寒假将至 , 不少培训班已经开始了火热招生 , 可是家长在为孩子报名时千万不要被各种噱头蒙蔽双眼 , 一定要核实培训机构的真实情况 。 海淀法院通报一起案件 , 一家谎称“依托北师大”的教育公司 , 因不正当竞争 , 被判赔偿北师大40万余元 。
原告北师大诉称 , 被告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简介中宣称“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 , 并且 , 虚假宣传其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结业证书”等 , 还在培训班现场悬挂的图标、结业仪式、合影照片上 , 均冠以“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或研修班”字样 , 属于通过虚假的商业宣传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北师大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00余万元 。
教育公司辩称 , 其没有实施混淆行为 , 其与北师大之间签订协议书 , 约定双方合作对外招生举办培训班 , 该公司实际只举办一次培训班 , 并且已经按合同约定数额将培训费支付给北师大 。 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 没有虚假宣传行为 , 因此 ,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认为 , 教育公司在对八期培训班的宣传中使用了“依托北师大”“有北师大颁发的结业证书”“发挥北师大优势特色”等词句 , 还在部分培训班中宣称主讲老师有北师大的老师 , 应当对其宣传内容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 但该公司没有相关证据 , 应承担不利后果 。 虽然双方之间确实存在过一些合作 , 但并不意味着教育公司可以在其未合作的培训班招生宣传中 , 使用与北师大相关的用语 , 否则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从而误导公众 。
据此 , 法院认定教育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一审判决教育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 并赔偿北师大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万余元 。
宣判后 , 被告上诉 ,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了原判 。
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傍上”北师大,判赔40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高健 通讯员:陈昱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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