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全社会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 )

  “实施意见”在认定流程上 , 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和基层的可操作性 。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认定时 , 需出具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可能存在的实际困难 , 实施意见增设了由当地村(居)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证明、证实情形 。

  “这一规定打通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最後一公里’瓶颈问题 。 ”廖振华说 。

  座谈会现场 , 福建省内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关爱服务儿童社会组织代表纷纷发表观点 , 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

  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主任刘培光透露 , 该基金会於2014年就开始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目前 , 在该基金会的“青公益”平台上登记在册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3268名 , 其中80%的孩子是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死亡 , 另一方失联、失踪的 。

  他呼吁 , 福建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 , 用爱心去点燃孩子的希望 , 为他们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

   到福建省民政厅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扶持政策及社会组织代表的发言 , 活跃在公益事业一线的福建省慈音爱心服务中心主任余英深受感动 , “这几十年来 , 我深入基层 , 与大山里的孩子、老人同吃同住 , 深知他们的不易 。 福建省内公益机构很多 , 希望我们能一起坚持下去 , 爱心是需要传递的 , 希望公益事业也可以一代又一代地继续传递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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