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nbsp&nbsp:海南首次举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 二 )

海南一中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 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 , 有效促进生态修复 , 为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

“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行以来 , 我们坚持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源头治理作为核心任务 , 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惩治、教育、修复作用 。 ”邱隽介绍说 , 在强化司法办案的同时 , 省检一分院将积极探索生态司法修复工作 。

邱隽表示 , 下一步 , 省检一分院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 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 通过办案在全社会营造海洋保护氛围和法治意识 。 同时 , 希望广大群众和渔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国策和海南海洋强省战略 , 为建设海洋强省、加快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贡献力量 。

据介绍 ,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开启了海洋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 , 也是立足司法办案职能 , 修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 , 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因海而名 , 向海而兴 。 作为我国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省份 , 海南在国家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 , 海洋环境资源一直以来是海南发展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的重要支撑 , 是正在进行的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本钱 。

然而 , 在海南近岸海域 , 沿海市县以及外省渔民在利益驱使下以违禁捕捞方式滥捕狂捞 , 既严重损害海洋生态资源 , 也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 。

为此 , 海南检察机关以推进公益诉讼为抓手 ,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 , 延伸涉海保护检察监督触角 。

在办理王某成等12人11起非法捕捞案中 ,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全省首次提起涉海洋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并在全省首次探索在海洋生态领域运用修复补偿机制 。

“我们注重打击与修复并重 , 改变以往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单纯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做法 , 我院专门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实行由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两个部门联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内部分工协作制度 。 ”省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滨表示 , 在办案中 , 针对构成刑事犯罪又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 , 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 , 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诉请法院判决违法行为人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 赔偿生态功能被破坏的损失 。

邱隽表示 , 省检一分院将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特别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着眼 , 在公益诉讼中坚持“三多一精”理念 , 坚持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 , 负责任地提起诉讼 , 以期用最少的司法成本、最合适的方式解决好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 (采访人员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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