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直播沙滩美女”也涉侵犯他人权益

“强行直播沙滩美女”也涉侵犯他人权益

漫画/勾犇 一家之言 镜头太多 , 主播都不够用了 。 近些年 , 一些主播逐渐走出室内 , 开始从直播自己走向直播他人 。 然而 , 一个关乎边界与权利的问题也就产生了 。 日前 , 三亚发布《2020年元旦春节暨旅游旺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提到将加强对大东海景区直播现场的监督管理 , “严厉打击骚扰游客路人、对路人进行低俗言语挑逗、与路人进行骚扰类身体接触以及未经同意强行跟踪拍摄路人等行为” 。 严厉的整治方案 , 源自不堪的现象:在三亚大东海景区走一趟 , 会遭遇好几拨主播搭讪、骚扰 , 有游客即表示 , “明显表现出不想录了之后 , 还追着拍 , 特别影响出去玩的心情” 。 正如一位直播从业人员所说 , “海浪、沙滩、美女 , 大家肯定都喜欢看” 。 但其前提必须是 , 被拍摄的人也愿意被看 。 不然 , 这个“大家都喜欢”的逻辑便不成立 , 也就没有所谓“和谐而美丽”的景象 。 近年来 , 各类社交、视频网站上 , 以街拍、景区直播、地铁偶遇等为噱头的各种或偷拍或明拍的视频 , 非常泛滥 。 不久前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格权编草案 , 完善了对隐私的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其中 , “私人生活安宁”系首次被纳入 , 短短六字 , 其实道出了当下信息时代、镜头时代的诸多不良现象 , 也道出了很多人内心对不被打扰和骚扰的权利呼唤 。 三亚的沙滩 , 作为旅游景点 , 当然是公共场合 , 但是具体到每位游客 , 其脸面、身体又是属于个人的隐私 , 有不愿被摄入镜头的权利 。 而作为具体的人 , 每个人的正常生活都有不被打扰的权利 , 外出游玩 , 就是基本生活的一部分 。 所以 , 街头采访或直播的第一句 , 永远应该是“你好 , 我可以……你吗?”获得这个授权后 , 才能开展接下来的互动 。 这应成为一个行业标准 , 甚至是镜头时代下的一个基本文明礼仪 。 张艺谋曾在一档节目中透露 , 自己当年拍摄《秋菊打官司》时 , 为了追求纪实效果而采用街头“偷拍”的方式 , 把一位正在街头吃棉花糖的大姐拍了进去 。 后来电影上映 , 这位大姐在自己生活的小圈子“走红” , 为此状告电影团队多年 , 后在法院调解下赔偿平息 。 张艺谋讲完这个故事后感慨 , “现在这样的拍摄不被允许了 ,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 。 对电影拍摄的要求如此 , 对于街头主播的要求 , 也应如此 。 电影是一个商品 , 那些职业化的主播强拍、跟拍路人 , 何尝不是在经营自己的“小生意”?侵犯肖像权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 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播行为 , 一旦强行“请”路人出镜 , 就已经触碰到违法边界了 。 未来 , 随着移动镜头的普及 , 以及线上线下的密链接、强互动 , 类似的矛盾还会不断出现 , 这一块的个人权益只会不断被强调 。 而一个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 , 就是人与人之间有边界意识 , 只有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 , 才能守护好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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