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昆明市出台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连续三期上“黑榜”将移交处理( 二 )

「环境」昆明市出台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连续三期上“黑榜”将移交处理。四是可操作性强 。 将考评各指标进行量化、细化 , 做到考评结果可计算、可对比、可运用 , 以真实客观科学的数据分析 , 得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真实的营商环境情况 。 同时 , 在红黑榜发布前 , 将查找出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复核 , 确保问题客观准确 。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 。 将“红黑榜”考评结果与全市综合考评挂钩 , 同时区分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 。 当期上“黑榜”的 , 向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发《告知书》;连续两期上“黑榜”的 , 对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期及以上上“黑榜”的 , 移交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督查问效工作组”按规定处理 。

六是对标北京、上海 。 考评过程紧盯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 , 在短板和问题集中领域 , 复制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做法 , 逐一对比各地改革细节 , 找准工作发力点和突破方向 。

云南网采访人员 赵岗

「环境」昆明市出台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连续三期上“黑榜”将移交处理。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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