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园]网络筹款17万只给3千?律师:不违法但程序有误(12)

何国科认为 , 第一 , 授权本身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并明确授予肖像权的使用 , 所以基金会可以使用当事人及家属的照片 , 对于后面补签的资助申请书 , 法律角度称为“追认” , 是可以的 。

申请中提出对肖像权的使用 , 但并没涉及对整个家庭经历的使用权 。 《慈善法》规定 , 慈善组织应当尊重受益人的权益 , 保障受益人隐私 , 尊重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 作为慈善组织必须要遵循 。

对于这一案例 , 当事人有权利知悉故事被使用的知情权 , 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 才可以向社会进行披露、展示 。

第二 , 公益项目可以以个案故事以点带面 , 带动整个救助对象发起筹款项目 。 项目非个人求助 , 是慈善募捐 , 具有公益性 , 代表的是为不特定的大多数人提供医疗救助 。 以个案故事带动群体筹款 , 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 , 但首先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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