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后 这些变化你感受到了吗?( 二 )

“在成都 , 两险合并实施后 , 职工生育享受的待遇更加规范标准” , 该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待遇规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

首先是较以往增加了产前检查费 。 这一费用在两险合并实施前并未纳入生育保险支付待遇 , 但两险合并实施后 , 这一费用已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待遇 。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规定 , 参保女职工在办理生育登记后 , 发生的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 , 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支付: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

除了“产前检查费”纳入待遇 , 该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待遇当中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也有所提高 。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的通知》 , 提高了部分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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