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被告范威贩制毒品案二审开庭 一审死刑

加拿大籍被告范威贩制毒品案二审开庭 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观察者网 据微信公众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消息 , 2020年1月19日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等11人贩卖、制造毒品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 此前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0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 2012年3月 , 被告人范威、伍子平先后纠集被告人马克(美国籍)和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四人均为墨西哥籍)等制毒技术人员和曾显樑、李荣富等制毒人员贩卖、制造毒品 。 2012年7月至11月 , 范威等人在广东台山设立制毒窝点 , 共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范威、伍子平、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违反中国法律 , 贩卖、制造毒品 , 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 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 , 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 罪行极其严重 , 对范威判处死刑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伍子平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被告人均参与贩卖、制造毒品犯罪 ,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对马克、里昂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判处无期徒刑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 一审宣判后 , 范威等9名被告人不服 , 提出上诉 。 案件二审庭审期间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 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外籍被告人的翻译人员均到庭参与诉讼 。 部分被告人亲属、有关国家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 庭审最后 , 法庭宣布休庭 , 择期宣判 。 [责任编辑:朱茜雯 PN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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