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读《鲁滨逊》与《格列佛》

一 我儿时看过的第一本长篇小说 , 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 小说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 , 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 , 出生了一个小男孩 。 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 , 生性喜欢探险 。 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 , 但鲁滨逊还是在他19岁那年离开家 , 偷瞒着父亲 , 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 。 鲁滨逊先是到了伦敦 , 从那购买了一些假珠子、玩具等到非洲做生意 , 和当地土人交换金砂、象牙等贵重物品 , 盈利高达几十倍 , 第二次又遭不幸 , 被摩尔人俘获 , 当了奴隶 。 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 , 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 。 船到巴西后 , 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 , 做了庄园主 。 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 , 又再次出海 , 到非洲贩卖奴隶 。 第三次航海时 ,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 , 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 , 唯有鲁滨逊幸存 , 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 。 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 , 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工具等运到岸上 , 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 。 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 , 在帐篷后挖洞居住 。 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 , 猎野味为食 , 饮溪里的淡水 , 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 , 自制木臼、木杵、筛子 , 加工面粉 , 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 , 让其繁殖 。 他还制作陶器等物 , 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还在荒岛的另一端建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 。 虽然这样 ,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 。 他砍倒一棵大树 , 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 , 但船实在太重 , 无法拖下海去 , 只好前功尽弃 , 重新另造一只小船 。 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十五年后 , 一天 , 他发现岛边海岸上有一个脚印 。 不久 , 他又发现了人骨及火的遗迹 , 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 。 鲁滨逊惊愕万分 。 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 , 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 。 直到第二十四年 , 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 , 带着准备杀死并吃掉的俘虏 。 鲁滨逊发现后 , 救出了其中的一个 。 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 , 所以鲁滨逊把被救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 。 此后 , “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 接着 , 鲁滨逊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 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 , 船上水手叛乱 , 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 。 鲁滨逊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水手 , 夺回了船只 。 他把那帮水手留在岛上 , 自己带着“星期五”和船长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 。 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 。 后来他在英国结了婚 , 生了三个孩子 。 妻子死后 , 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 , 路经他住过的荒岛 , 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 。 鲁滨逊又送去一些新的移民 , 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 , 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 , 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 这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实主义冒险小说 。 这部小说一问世就风靡英国 , 因情节真实具体、亲切自然 , 让人不忍释卷 。 小说从出版至今 , 已有几百个版本 , 几乎译成了世界上所有的文字 。 除了《圣经》《毛泽东选集》之外 , 《鲁滨逊漂流记》是印数最多的一本书 。 《毛选》热度早已不再 , 《鲁宾逊漂流记》却至今仍在流传 。 成为西方小说的经典 , 并且作者被冠为“英语小说史之父” 。 1960年春 , 我在呼和浩特回民区新建二小读小学四年级 , 因为离家太远 , 中午无法回去 , 只能从家带点干粮 。 教室里有个图书角 , 摆放着同学们捐献的图书 , 午间休息时我无事可做 , 可以慢慢地阅读 ,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 那年正值大饥荒 , 最好的干粮就是玉米面窝头了 。 因为缺乏营养 , 我终日饥肠辘辘 。 带的窝头从早晨开始就慢慢地无比珍惜地啃 , 及至午前已经所剩无几 。 窝头的碎渣掉在课桌上 , 也被我舔得干干净净 。 窝头很珍贵 , 父母亲舍不得吃 , 都给我留着 , 他们在家煮糖菜渣子吃 。 那年夏天很热 , 晚上蒸好的窝头 , 第二天上面就长毛了 , 吃之前要去厕所用水龙头冲一下 。 读书可以抑制饥饿 , 读至引人入胜处 , 饥饿感全无 。 我非常羡慕鲁滨逊 , 他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竟能找到那么多可吃的东西 , 包括小鸟、野果、草根、蛆虫 。 我饥饿时在学校里什么都找不到 , 课桌不能吃、纸张不能吃、墨水不能喝 。 我曾经幻想:如果纸张用粮食做 , 墨水用蜜汁做就好了 。 边看书、边啃窝头的感觉真好 。 书读的累了 , 有时也会调剂一下自己 , 比如用纸折叠一个极小的小船 , 然后捉一个不会叮人的蜜蜂 , 在蜜蜂的腰间插一根大头针 , 再用细线和小船联系起来 , 让蜜蜂拖动着小船在窗台上行走 。 我目光呆呆地注视着蜜蜂和小船 , 仿佛进入了童话王国 , 竟然一时忘却了饥饿 。 父亲说:《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不止是一个人的生活漂流记 , 更是一个人的灵魂漂流记 。 无论是鲁滨逊最精彩的岛上生活 , 还是他并不精彩的航海生活 , 我们都可以看到他的灵魂是如何漂流与挣扎 , 以及最终在上帝那里找到可以安歇的归宿 。 这大概才是它成为经典的真正原因 。 1960年秋 , 我刚升入五年级时 , 自己转学到了呼和浩特六联职工子弟小学 。 转学完毕 , 到新学校上课时 , 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 。 他们大吃一惊 , 对我刮目相看 , 他们根本无法理解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哪来的这么大的勇气 。 给我力量与信念的就是鲁滨逊 , 那个不屈不挠的英国汉子 。 此后数十年 , 我一直颠沛流离 。 促使我与命运抗争 , 数次绝地逢生 , 就是鲁滨逊精神 。 为什么读过的许多书都忘记了 , 唯独这本书能这样记忆深刻?一是书的内容引人入胜 , 故事情节奇妙;二是读书过程伴随着饥饿 , 据科学家说 , 身体的记忆最为长久 。 二 那时 , 我还看过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 。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 , 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 , 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 , 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 四处周游世界 , 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 情节曲折、玄妙 , 又不乏幽默 。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 , 有趣极了 。 1699年5月4日 , 格列佛在航海中遇到了风暴 , 船被打翻了 , 所有船员都设法逃生 。 格列佛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 。 刚一上岛 , 因为疲乏 , 竟然睡着了 。 当他醒来的时候 , 无法动弹 , 发现自己被绳子捆住了 。 过了一会 , 奇迹发生了……几个不到六英寸高的小矮人爬到了他的身上 。 格列佛看到了 , 说:“喂!你们想干什么?”这一声 , 小矮人吓了一大跳 , 纷纷从格列佛身上往下跳 , 有的摔断了腿 。 过了一会 , 格列佛感到一阵刺痛 , 原来 , 那些小矮人正用箭射自己呢!格列佛安静了下来 , 随后 , 小矮人也停止了射箭 。 晚上 , 一个矮人的头领过来了 , 他给了格列佛一些东西吃 。 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 , 动用了五百名工匠 , 无数绳索 , 九百个“大汉” , 还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 。 可是他们为把作者抬到车上犯了愁 。 为了到达这个目的 , 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 , 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将绳索的另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 。 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 , 不到三个钟头 , 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 , 都有四英尺多高 , 拖着他向京城进发…… 随后 , 他就进了小人国 , 在那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 他们那里最大的马和牛才4—5英寸 , 羊的高度为1.5英寸 , 那里的云雀跟一只普通的苍蝇那么大 , 鹅就是跟云雀一样大…… 小人国的确小 , 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 。 作者耐心地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 , 喝了多少桶酒 , 一连吞下几十头黄牛都填不饱肚子 。 小人国利用比赛绳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 , 候选人中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 , 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 , 但参与这种游戏时常常发生致命的意外事件 。 皇帝把三根六英尺长的丝线放在桌上 , 一根蓝的一根红的还有一根绿的 。 第一名的奖励蓝丝线 , 第二名红丝线 , 第三名绿丝线 。 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几乎没有不缠丝线的 , 说明他们全是奸佞献媚的小人 。 作者亲眼看见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 。 斯威夫特借此抨击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旨聩无能 , 无情地讽刺了高管厚爵获得者们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 。 小人国有两个政党 , 即“高跟党”与“低跟党” 。 小人国因为理论问题争执不休 , 例如吃鸡蛋应先敲大头还是小头 。 因为我年幼 , 还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 , 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争论问题的妙处 。 格列佛在小人国过了一段时间 , 又辗转来到了大人国 。 在大人国 , 格列佛像宠物一样被饲养 , 像猴子一样表演 , 供人取乐 , 这是他的生存价值 。 这比喻倒不错 , 我们人类不也正是这样对待其他物种 , 甚至这样对待同类中的弱者吗?弱者的命运 , 有时只能是供人取乐 , 任人玩弄 。 这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 格列佛说 , 大人国最美丽的处女们 , 也引不起他的兴趣 , 因为她们身上的斑点被放大了 , 自己的眼睛像显微镜一样;而且她们身上的气味太熏人 , 因为自己小小的鼻子对气味已经足够敏感 , 谁让她们是巨人呢 , 气味也自然而然加倍了 。 她们并不把格列佛当成人 , 所以当着格列佛的面脱得精光 , 还把格列佛剥了个精光 , 让他骑在自己的奶头上玩儿…… 后来 , 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 , 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 。 再后来 , 国王召见他 , 他慷慨陈辞 , 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 , 政治的贤明 , 法律的公正 , 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 格列佛在该国的第三年 , 同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 , 他假装生病 , 来到海边呼吸新鲜空气 。 天空中的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乌龟叼了起来 。 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掉进海里 , 被路过的一艘船发现 , 获救后 , 乘船回到英国 。 格列佛第三次去得是飞岛与巫人岛国 。 岛人相貌异常,衣饰古怪 , 整天沉思默想 。 在这里 , 设计家们正在从事研究些荒诞不经的课题 , 结果造成全国遍地荒凉 , 房屋坍塌 , 人民无衣无食 。 在巫人岛上 , 岛主精通巫术 , 擅长招魂 , 他们博览古今 , 发现历史真相被权贵歪曲 , 娼妓般的作家在哄骗世人 。 离开该国后 , 格列佛来到印度 , 然后乘船回到英国 。 第四次航海 , 格列佛被聘为船长 。 中途水手叛变 , 他被放逐到“慧骃国” 。 在那里 , 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 , 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性 , 善良、仁爱、品格高尚 , 慧马们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撒谎” , 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马国 , 把最完美的人性灌注在慧马身上 。 这里的马拥有的人理性与思维交流能力 , 也比人高明 。 这里的人反而好像成了没思想 , 没感情的畜生! 主人公在慧骃国里与慧骃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 。 此国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 , 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 。 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这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 。 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时 , 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 格列佛在一生的航海旅行中 , 屡遇惊险 。 小人国里 , 先被小人们俘虏 , 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演出 , 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遭遇的危险不胜枚举 , 然而 , 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又义无反顾 , 这都源于他对航海的执着 。 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 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 , 让生命更有意义 。 不要轻易放弃 ,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 冰心说过 , 成功之花 , 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 , 然而当初 , 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 , 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 , 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 他是一个遗腹子 , 由叔父扶养成人 。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 , 虽然一直被人当作儿童文学作品 , 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 此书儿时看个红火热闹 , 晚年再看大吃一惊 。 斯威夫特一身反骨 , 含沙射影 , 如果英国当时有文字狱 , 必将碎尸万段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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