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个单位落实“夫妻共同育儿假” 鼓励父母“多陪娃”

  新华社银川1月20日电(记者马丽娟)“有二胎後带娃更累了 , 孩子刚满一岁特别好动 , 我和爱人上班忙 , 平时都是老人带 。 这次休育儿假能在家好好陪孩子 , 缓解了一些负担 。 ”宁夏银川市民张丽云说 。

  去年11月1日 , 宁夏开始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在子女零至3周岁期间 ,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 经过向所在单位申请後 , 张丽云和丈夫相继享受了这一假期 。 “加起来共20天 , 老人也终於有时间能放松休息了 。 ”她说 。

  据宁夏妇联权益部部长周文盈介绍 , 去年条例出台後 , 宁夏妇联组织律师到基层宣讲 , 印制5万本宣传册下发宁夏各地 , 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 。 特别是针对条例中的“夫妻共同育儿假” , 宁夏妇联联合宁夏总工会向市县(区)工会和妇联、区直各单位工会及妇女组织、各企业工会下发《关於推动落实“夫妻共同育儿假”的通知》 , 并选择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先行试点 。

  据了解 , 目前 , 宁夏司法厅、水利厅、中国电信宁夏公司等多个单位已开始执行“夫妻共同育儿假” 。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工会副主席张九峰告诉记者 , 公司内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按照正常流程请假 , 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关爱员工的切身利益 , 让他们在假期能好好陪孩子 , 工作中他们也能更好地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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