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何仁春被开除党籍( 二 )

何仁春身为国有公司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缺失 , 法纪底线全面失守 , 玩物丧志 ,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中共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研究 , 决定给予何仁春开除党籍处分 , 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何仁春简历

何仁春 , 男 , 汉族 , 1957年11月出生 , 湖南郴州人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1970年11月参加工作 , 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曾任株洲硬质合金厂进出口公司科长、副总经理等职 。 1994年12月 , 任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实业公司总经理、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3月 , 任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湖南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5月 , 任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4年9月 , 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05年9月 , 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兼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7月 , 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16年9月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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