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百年总督府苏廷玉故居权属纠纷解决了( 三 )

泉州某文化公司承租后 , 投入资金以“修旧如旧”的方式对苏廷玉故居进行修缮和建设 , 并进行文化推广及经营 , 使得苏廷玉故居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得以较好展现 , 成为弘扬闽南传统文化和海丝文化的新平台 。

涉案三方既是原告亦是被告

故居再度焕发新活力 , 但一直潜在的产权、使用权归属等争议也终于显露出来 。 2018年10月8日 , 一直居住在菲律宾的苏廷玉故居现产权人——胡某辰(原产权人胡某朋二儿子)、王某芳(胡某朋大儿子之妻 , 其丈夫已去世)来到鲤城法院 , 起诉泉州某文化公司 , 要求其立即搬出故居 , 将房屋交还 , 并赔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 。

得知自己被起诉后 , 泉州某文化公司将上述泉州某国企告上法庭 , 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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