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用好新条例( 二 )

  不过 , 淮阴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经理对采访人员表示 , 拒缴物业费的现象仍会长期存在 , 新法规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 算是一个遗憾 。 此外 , 这位物业经理还认为 , 小区里的问题并非一成不变 , 随着时间推移 , 会出现更多《条例》中未涉及到的问题 , 作为从业者 , 我希望淮安的物管条例能够与时俱进 , 每隔几年就补充一些新的管理办法 , 让各方能在更加确定的法律环境下处理问题 。

  助力老旧小区管理 让执法力量进小区

  一直以来 , 老旧小区的管理都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 在《条例》中 , 有专门一节是关于老旧小区的内容 。

  这是咱们淮安独有的一个章节 , 体现出对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重视 。 清江浦区住建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表示 , 不少老旧小区由于时间长 , 设施破旧 , 没有物业愿意接手 , 近两年也有一些老旧小区探索引进物业 , 但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低等原因 , 导致物业企业难以收回成本 , 使得引进物业的做法中途夭折 。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 , 《条例》为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管理指明了方向 , 其中第七十四条要求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老旧小区制定改造提升计划和后期管理办法 , 同时也明确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等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 , 由政府负责;对于老旧小区的管理 , 第七十七条提出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推动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 同时老旧小区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 , 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 。 上述负责人认为 , 这为老旧小区的管理走向市场化提供了很强的指导作用 , 有利于改变现有老旧小区长期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 在这样的规定下 ,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能够不断地尝试成立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 , 引进物业公司 , 让物业进得来 , 留得住 , 使得老旧小区的管理走上正轨 。

  在日常小区的管理中 , 很多问题物业常常因无执法权而难以管理 , 而《条例》让执法力量进小区 , 助力小区管理 。 第八十一条明确市县(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 落实监督管理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 , 上述负责人认为 , 这就是执法力量进小区 , 明确了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在小区内的职责 , 比如长期存在的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 , 明确了这是消防主管部门的职责;安防、生活噪声、道路车辆停放等 , 明确由公安机关负责;小区内的违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贴广告等 , 明确由城管部门负责 。 相关负责人认为 , 执法力量进入小区有助于小区的安全有效、规范化管理 , 破解了物业由于无执法权而导致的难以管理的困境 。  (来源:淮安新闻网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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